2024年,市城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学习引领,夯牢政治思想基础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体现到城市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三会一课”重要学习内容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向深度拓展、向全员延伸。
2.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围绕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于8月、9月组织开展关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扎实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在线学法平台法治课程学习力度,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带头讲法、带头用法、带头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组织制度引领,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1.建立健全机制,确保法治建设落地落实。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常州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市城管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认真落实深化法治建设监测评价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2.加强立法制规建设,完善法治保障运行体系。正式施行《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法治保障。出台《常州市机动车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为解决城市停车问题、规范停车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供更优方案。废止政府规章《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城市市容管理办法》。
3.优化政务服务水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实施《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升“一网通办”运行质效。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类文件进行全面评估清理,对其中的41个文件宣布为失效或废止,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效执行。
(三)强化规范执法引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1.推进执法监督,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实效。一是提升行政复议、诉讼工作质效,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均依法依规办理。二是高效推进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治理行动,联合市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全面排查非法倾倒问题线索,并积极落实整改。同时,构建固废非法倾倒大数据监督模型,加大数据核查力度,提升数据精准度。三是实施综合执法进小区,依据市政府工作方案,联合多部门推进,解决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并公示,便于市民快速联系职能部门。四是扎实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抓实业务作风淬炼,增强队伍综合能力。一是组织开展技能竞赛,创新性引入VR-虚拟现实技术,通过素材取景、数字建模等方式建立虚拟执法场景,将范围广、立体强、细节多的执法场景引入竞赛现场,综合考核选手在执法实践中发现问题的敏锐性、甄别问题的准确性以及法律法规适用的准确性,激励执法人员更加深入地学习业务知识。二是组织开展年度全市城管系统案卷评查工作,认真对照标准,查找行政执法及案卷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督促指导。三是优化驻队律师队伍管理,开展业务能力考核,完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鼓励成果共享,更好地发挥驻队律师团队的体系作用。同时,持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周月报线上填报板块,加强数据审查、考核与监督,推动数据填报规范化。
(四)强化创新普法引领,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1.优化普法载体,突显普法新氛围。一是应用多样普法形式。在开展常规法治宣讲、座谈之外,组织普法问答竞赛活动,制作法律知识宣传手册、文创产品,拍摄党员e先锋微讲堂短视频,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让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受到法治熏陶。二是依托品牌效应扩大宣传面。擦亮“青蓝先锋”品牌特色,组建“青蓝先锋”普法宣讲团,宣讲内容涵盖轨道交通、城市市容、绿化、环卫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足迹遍布地铁、社区、企业,送法百余次,惠及群众上万人。打造“绿小安”安全生产大篷车特色品牌,推动常州市园林绿化行业生产安全法宣传走深走实。以“内容全覆盖、人员全覆盖、形式全覆盖”的方式,推动绿化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绿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故自我保护能力,覆盖全市园林绿化企业安全生产人员共计500余人,主题活动得到常州日报、常州晚报、现代快报、常州电视台关注和报道。三是运用新媒介增强宣传“渗透力”。9月,由常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主办的“先锋书记服务直通车”之“精管善治 服务民生”专场顺利开播。我局五位党组织书记和部门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围绕城市公园管理、违法建设、综合执法进小区、停车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并就当前市民关注度较高的城市管理热点问题予以解答。当天,累计约9.25万人次通过网络平台观看并积极参与互动交流,让群众“在线”即可接受法治宣传教育。
2.结合行政职能,提升普法新成效。一是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在“微城管”公众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典型案例,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组织开展第九个“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参与国家安全法律知识竞赛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大力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开展《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人员进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小区,通过发放宣传册、业务培训、知识问答等方式,大力宣传毁绿损绿、侵占绿地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同步开展线上普法月活动宣传,发布典型案例,通过鲜活的实例,有效提高《常州市城市绿化条例》知晓度,提升广大市民爱绿、植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重点宣传《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普法志愿者全年累计开展活动84小时。印发《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工作方案,制作一图读懂、普法宣传片、海报、政策解读PPT等专项宣传资料,纳入“我的常州”APP“垃圾分类”小程序中,为规范开展普法宣传提供素材。7月、8月分别以“条例新指引,环保新篇章”“夏日清爽,分类更畅”为主题,举办“七走进”系列宣传活动累计318场,采取专题讲座、游戏互动、知识竞赛等形式,发动垃圾分类指导员和志愿者2114人,发放宣传材料4.1万份。三是强化合作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联合市公安、交通运输、地铁集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在市轨道交通1号线市民广场站开展轨道交通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部门协作、高效联动、以点及面的方式深入宣传轨道交通、市容管理等相关法律知识,介绍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有关要求,通过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拉近执法人员和市民之间的距离,使地铁保护和市容管理等法律知识深入人心。四是在全市城管系统开展非法倾倒固废普法工作,通过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发布非法倾倒固废典型案例及组织有影响力的系列宣贯活动等形式加深公众对违法行为后果的认识,确保固废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抓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保持高度政治敏锐性,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常学常新,常思常进。坚持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议题,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的能力水平。
(二)带头抓落实,强化责任担当。以身作则,坚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以上率下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落细。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构建全局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三)带头抓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机制,进一步巩固法治建设工作格局。严格执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度述法考核工作,以制度管理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面对城市发展新阶段、新形势赋予城市管理部门的新任务、新要求,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如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水平仍需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水平仍需提升,普法宣传仍需加强等。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升法治业务素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为目标,筑牢“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理念,持续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树立法治思维,持续优化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依法解决城市管理问题的能力。
(二)进一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加大执法案卷评查力度,对重大案件严格实施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城管执法公开、公正、透明。
(三)进一步加强法规普法宣传。进一步加强城管领域普法宣传,以主流媒体和城管微信公众号为阵地,以宪法宣传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广泛宣传城管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流程和办事指南,让企业和民众更加了解城市管理职能职责,提高民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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