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建设局、城管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戈裕良杯”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戈裕良杯)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戈裕良杯”的项目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面积为1500㎡以上的园林古建工程。
2、绿化面积3000㎡以上的,或者造价500万以上的。
3、绿色单位(社区)、微观空间景观及其他具有创新示范
和行业引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项目。
(二)2021年6月30日后竣工的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戈裕良杯”必须具备综合评价结果。(综合评价申报地址:常州市绿化管理指导站飞龙西路167号荷园内。联系人:赵鑫,81181803;李文兰,81181853)
(三)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程设计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2、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质量优良;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竣工验收前未发生有责任质量和安全事故;
4、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和移交;
5、申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
二、申报要求
(一)“戈裕良杯”由建设(施工)单位自愿申报。
市本级项目应向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其他项目应向项目属地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申报文件(包括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见附件),取得推荐意见后,再向绿化工程行业协会(新北区晋陵北路399号星海商城E1座4楼)递交全部申报文件。
(二)请各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标审核,择优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16日。
(二)“戈裕良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上年落选项目未整改的不予申报。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报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将从戈裕良杯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对获奖后12个月内不能保持戈裕良杯评选品质要求的项目,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经专家组复议并报市城管局审核,将撤销其原获奖荣誉并计入信用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评选办法》(常园发〔2018〕27号)执行。
联系人:局规划工程处 朱 俊, 联系电话: 85682927
工程行业协会 盛丹丹, 联系电话: 13915826953
(注: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附件:2023年度“戈裕良杯”申报资料要求.docx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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