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度常州市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常信用办【2018】32号)、《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计分办法(试行)》(常园发【2018】68号)的要求,市城市管理局对2020年12月25日前在“绿化施工行业信用专题数据系统”申报的在常从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工作,并进行了网上公示。现将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以前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自动失效。本次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一年。
信用信息是评价企业的重要依据,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绿化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同时倡导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各主体在市场活动中使用已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
附件:关于公布2020年度常州市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