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的通知
常城管〔2021〕6号
各辖市、区城市管理局,新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
为规范行政处罚,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0版),我局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城市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版)。本基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之前我局制定的各类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律废止,统一执行新基准。现予以印发,希认真参照执行。
附件:1:自由裁量基准表最终稿.doc
2.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编制和适用规则(2020版).docx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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