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司法厅批准,同意在钟楼区城市管理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区城市管理局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后,将承担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
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公职律师,由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经省司法厅批准授予《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城管正式工作人员担任。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受本单位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诉讼等法律事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等。
公职律师办公室的成立,对进一步提高城管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树立法制城管形象,维护城管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城管法制工作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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