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1日,市城管局邀请市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工程行业协会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专题就绿化施工企业信用分应用开展研讨。
国家住建部依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后,要求各地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2018年,常州市园林局、市信用办制定了《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施行)》(常信用办〔2018〕32号),市建设、交通、水利、园林四部门联合印发《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考核计分办法(试行)》(常园发〔2018〕68号)。
2020年,市城管局组织信用评价,市园林绿化工程行业协会积极发动支持。
5月,常城管〔2020〕65号文公布2020年上半年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12月,常城管〔2020〕154号文公布2020年度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http://cgj.changzhou.gov.cn/html/cgj/2021/PMMLKMOQ_0121/51127.html)。目前正在公告开展2021年上半年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申报(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998162061805100)。
目前,房建(市政)信用分评定结果纳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审,绿化工程尚未纳入。会议建议积极借鉴已有成功经验,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投资绿化工程招投标中选取项目先行先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以允许业主单位在招标评标中引入绿化工程投标人信用因素,根据不同绿化工程规模、评标方式设定不同的信用分进入方法,在总结试点成果后进一步研究确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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