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和杜绝偷倒垃圾的违法行为发生,从今年6月开始,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城中队每天晚上安排值班队员在辖区内偷倒垃圾的多发区域、路段进行定点值守与不间断巡查。
8月22日22时许,金城中队城管队员巡查至金城镇大圩棚时,发现有4辆重型半挂货车停靠在路边空地,遂上前执法检查,但驾驶员含糊其辞、不愿配合,队员立即报警。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经初步了解后得知,这4辆重型半挂货车从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运输至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大圩棚路边空地,准备将车上的建筑垃圾偷倒在此,被执法队员发现并制止。城管执法队员遂将车辆证据先行登记保存至中队。
调查中,虽然当事人一再说明车上只有建筑垃圾,但中队还是对车辆装载物进行了两次检查,排除了其运输工业固废的可能性。最终,在确认无其它污染物后,鉴于车辆所装载建筑垃圾量比较大,但尚未实施倾倒,故认定情节一般。8月26日,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中队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元/辆的行政处罚,共罚款12000元。
经过再教育,当事人承诺以后绝不会再乱倒建筑垃圾,对于车上的建筑垃圾,也会将其按照法律法规运输到规定的垃圾消纳场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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