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开发区城管大队队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机动车停在月湖路与南二环东路交叉口以北一空置地块上,车门敞开,车内散落着许多零星小广告宣传单,不远处有一男子手提小桶在一处集装箱前四处张望,看见城管队员后急忙想要走开。
经现场了解,该男子为宜兴市某新型移动板房制造厂业务员,事发路段附近工地有较多移动板房需求,男子刚准备张贴小广告就遇上了城管队员。队员们经过耐心劝导,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上缴了剩余的小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