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文明建设,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对我市乱张贴乱涂写开展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市市区范围。
二、本通告所称乱张贴乱涂写,是指在道路、建(构)筑物、交通设施、树木和其他设施或物体上乱张贴、喷涂、刻写、悬挂、散发的各类广告和宣传品。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树木、地面、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
四、房屋租售、电器维修、开锁配匙等社会服务类广告,可在公共信息栏发布。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商家应严格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彻底清除其责任区域内的乱张贴乱涂写,并落实长效管理措施。
六、本通告发布前,已张贴、涂写、刻画的乱张贴乱涂写,广告主应在7月20日前,自行清理干净。逾期不清理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乱张贴乱涂写中标明其通讯工具号码的,由执法部门依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六)项规定通知有关单位暂停该通讯工具的使用。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并改正的,将及时恢复通讯工具的使用。
八、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乱张贴乱涂写专项治理工作,发现有乱张贴乱涂写行为的,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19);涉及制假、办证、枪爆等违法行为的,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九、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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