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常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评价指标,市绿化工程行业协会组织编制了《常州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
2020年11月17日在市行政中心2-A-2会议室,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常州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专家评审会,并邀请市住建、交通、水利局,和辖市区绿化主管部门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
《常州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结合我市城市绿化管理实际,对住建部《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明确的监管内容进行了重点落实,从各级部门职责分工、竣工验收主体程序、综合评价申请、七大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资料和要求,进行了详细明确规定。
与会专家和代表一致认为,《常州市城市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综合评价标准》的制定出台非常必要,规范了管理绿化工程建设程序,对保障建设质量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指出要针对评价应用、假山安全强制性条文、土壤检测、质保期养护等做进一步细化完善,进一步强化可操作性和监管环节闭合度。
市城管局(园林局)总工司洪庆,局城市绿化处处长赵夕荣、市绿化工程行业协会会长胡跃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