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落实到位,依据《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的通告》要求,结合我区大气管控形势,自12月31日起,区城管局组织专人对辖区内工地逐一上门宣传,落实禁放工作,明确管理责任。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对城市空气造成污染,影响大气质量,同时也带来安全隐患。虽然去年已经集中力量进行大力宣传,但是仍存在少数市民安全意识不强的现象,尤其是我区工地多处于常州市规定的禁放区域,部分还毗邻城市主要干道,工地内外来务工人员较多,对我市禁放工作政策要求了解不深,隐患较大。为此,区城管局盯好“工地”这一重点区域,安排队员分片区向各工地负责人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知书》,通过面对面宣传讲解,详细告知我市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和要求,确保知晓率达100%。通过此次宣传,加强了各工地及周边群众对“禁放”工作严肃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也为预防违规燃放加固了思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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