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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戈裕良杯” 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5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溧阳市城管局,各辖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我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和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戈裕良杯”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戈裕良杯)评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申报“戈裕良杯”的项目为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已交付使用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施工面积为3000㎡及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

2、绿色单位(社区)、微观空间景观及其他具有创新示范和行业引导作用的园林绿化精品项目。

(二)申报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程设计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2、工程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质量优良;

3、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程序、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在竣工验收前未发生有责任质量和安全事故;

4、完成工程竣工资料备案和移交;

5、申报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从业信用记录。

二、申报要求

(一)“戈裕良杯”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自愿申报。

市本级项目应向市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其他项目应向项目属地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规定的申报文件(包括申报表及申报资料,见附件),取得推荐意见后,再向市城管局递交全部申报文件。

(二)请各辖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按标审核,择优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

(二)“戈裕良杯”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报省级及以上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的项目,将从戈裕良杯获奖项目中择优推荐。

(四)对获奖后12个月内不能保持戈裕良杯评选品质要求的项目,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经专家组复议并报市城管局审核,将撤销其原获奖荣誉并计入信用档案。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戈裕良杯”评选办法》(常园发〔2018〕27号)执行。

联系人:市城管局规划工程处 朱俊  联系电话: 85682927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23日

关于开展2019年度戈裕良杯常州市园林绿化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戈裕良杯申报表.docx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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