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见义勇为精神,12月26日上午,由钟楼区公安局主办的《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宣传活动在人民公园举行。
《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已于2018年11月23日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导向更鲜明,着眼于解决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的体制机制如何建立、确认奖励如何实施、权益保护如何保障等瓶颈问题,对见义勇为人员的确认、表彰、保护等方面,明确细化了法律责任,体现了将见义勇为基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的要求。此次宣传活动,钟楼区公安局采用在雷锋广场、长廊等人流密集地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放置宣传展板等方式,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