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单位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怎么办?”、“小区垃圾分类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由谁负责?”……自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这些实际问题成为垃圾分类有序顺利推进的瓶颈,成为垃圾分类长期有效开展的制约。对于以上问题,城管部门目前只能与有关责任主体沟通解决,有时候却事倍功半。
鉴于此,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推进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我市已将《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列入2018年常州市立法计划。目前,垃圾分类立法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市城管局已完成《管理办法》的初稿、起草说明、立法依据表内容调整,并多次参加由市法制办召集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调研座谈会等,广泛听取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对《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和意见,力争使《管理办法》符合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实际。计划在2018年年内完成立法工作。
相信随着《管理办法》的后续出台,可有效解决或缓解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部分问题,逐步打通我市垃圾分类的“任督二脉”,为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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