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政策,常州市围绕做好园林资质取消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监督和规范性管理工作,创新城市园林绿化市场管理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性、专业化发展的原则,建管并重,分类管理,建立"守信受益、失信受制"的诚信体系,企业信息入库、综合考核评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8月中下旬,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联合印发《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试行两年。
根据国家住建部办公厅、省住建厅开展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等文件要求,在省住建厅的支持指导下,多次和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座谈商议,结合常州市绿化管理工作实际,出台了《常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专业能力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对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按信用评价得分实施AA、A、B、C四级分类管理,同时,绿化信用考核结果运用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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