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上午,支队长邹青同志主持召开临时支部负责人会议。
市支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为便于支队党建工作开展,经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机关委员会同意,成立临时党支部并配备四名负责人。
会议要求各支部制定完善全年党建工作学习计划安排表,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调动广大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按计划,有步骤落实支部的“三会一课”制度。
邹青支队长强调,各位负责人一是要充分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基层单位完成各项任务、促进单位全面建设的重要保证;二是要认真履职做好党建工作,发挥示范“雁领”作用;三是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相互促进,开展作风建设,维护党在群众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