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期支队督察情况汇总,某区重点路段反复出现道路污染情况引起周边市民和市局、支队领导的关注,为有效督促该区执法大队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一现状,4月11日,支队督察大队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常城管执法〔2017〕9号)的规定,开出机构改革后的第一份督察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