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上午10时许,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队员在巡查至丹荆路时,发现在红太阳超市的西侧墙体堆放着占地约2平方米的淤泥及部分生活垃圾。经调查得知,该处垃圾是红太阳超市清理楼顶时堆放的,城管队员立即向超市负责人开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在下午2点前自行清理完毕。
下午2点10份,四中队机动组再次来到堆放点,发现垃圾仍未清理。城管队员立即联系环卫处,与环卫工人一起将垃圾清理干净。
超市负责人对自己的违规行为表示歉意并愿意接受处罚。因其能及时认识错误且态度良好,区城管局免除了其清理费用但依法对其做出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的决定。
商家自觉履行市容环卫责任,这不仅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同时也有利于店铺自身的形象展示。处罚也并不是管理部门的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提高责任单位的文明意识,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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