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8日,常州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6〕180号)文件,与常政发〔2015〕51号文相比,该文件在考核标准、扣分细则以及考核方式、计分办法上都作了相应的调整。为更好的对接新的考核标准,进一步提升我区城市长效管理水平,3月28日,我局组织召开了城市长效管理考核专项培训会议,全局中层以上人员参会。
培训会上,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周建华紧紧围绕常州常政发〔2016〕180号文件,就考核标准、我局案卷处置情况、典型案例、案卷操作流程和立案结案标准、常州考评的扣分点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各中队、科室针对我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遇到的问题、意见建议也进行了交流发言。
最后,局长王和荣对本次培训及近期市容整治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要求全局上下充分沟通协调,多召开研判会议揭短亮长,形成合力、同频共振,努力实现市容环境整治的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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