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飞灰经预处理后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区单独填埋的要求以及7月31日市城管局飞灰固化物填埋专题会议的精神,市废处中心于8月16日正式开展飞灰固化物分区单独填埋工作。
为满足操作规范、飞灰入场监管及相关标准,中心及时编制好飞灰固化物入场要求。目前常州有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厂(绿色动力、新北光大、遥观光大)每天飞灰产生量各为40t/d,共计120t/d,同时绿色动力场区内还暂存约4000吨飞灰。根据《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的要求,中心要求三家单位的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处理后需满足各项指标确保合格后方能进入生活垃圾填埋现场处置。
此次中心专门启用飞灰库进行飞灰固化物需分区单独填埋,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飞灰固化物填埋作业方案,并严格对照执行;同时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和相关物资材料准备,力争做到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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