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对我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17年9月6日向我局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该听证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常州新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二、案由:涉嫌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未拆除
三、听证会时间:2017年10月23日(周一)上午09:30
四、听证会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海阳大酒店五楼嘉贤厅
五、听证方式:公开听证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我局提出申请,旁听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二)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旁听纪律,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鼓掌、哄闹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联系人:莫秋芳
联系电话:0519-85682995
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