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行政法规)第十一条;
2、《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第十七条。
二、申报材料:
1、户外广告类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法人(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原始彩色照片一张,设置后彩色效果图三张(前、后、左、右分四个方位打印在一张A4纸上);
5、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
6、工商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工商、公安均盖好章);
7、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三、办件类型:即办件
四、承诺时限:窗口即办
五、办事流程:
受理申请 →材料审核 →审查决定 →盖章同意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受理地点、电话: 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0519-8690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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