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 内容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拆迁及管网工程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除居民装修建筑垃圾)
发布日期:2016-07-11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

    3、《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二、申报材料:

    1、工程建筑垃圾处置类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法人(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都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委托办理许可申请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的《常州市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承运条件核准书》复印件;

    5、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建筑垃圾运输单位之间有关委托施工、委托运输的合同;

    6、建设工程土方施工组织方案(须有放坡系数、工作面数据);

    7、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明细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8、作业单位与消纳处置单位的协议书(运往村委的、需街道级别以上单位盖章);

    9、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需提供2份)、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地下室图纸设计说明、地下室剖面图、底板结构平面图;

    10、常州市建设(拆迁)工程施工场地市容环境卫生 (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书三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承运单位)盖章;

    11、场地地坪平均标高(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盖章;

    12、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的公章。

    三、办件类型:承诺件

    四、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事流程:

    受理申请 →材料审核 →现场勘察 →审查决定 →收费核发许可证件

    六、收费标准:

    1、各类建(构)筑物、管线等进行建设、施工、铺设或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4元/吨;

    2、各类用于回填的建筑垃圾:2元/吨;

    3、市政工程减半。

    七、受理地点、电话: 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0519-86900576

    

主办单位: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519-85682986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