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兰陵城管中队队员郝增文、范志宽在晋陵南路与清凉西路交叉口徒步巡查时,发现地上有一个蓝色相机包。捡起后发现里面有身份证、公交卡、银行卡、发票、收据及现金数百元。通过收据上的电话号码,队员立即联系上了物主王先生。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物品遗失。
当天中午12点,失主匆忙赶到兰陵中队认领了丢失的物品。原来今天一早,王先生从晋陵路回清潭家中,物品放在上衣口袋不慎丢失。王先生表示,最近由于正在装修房屋,包内的发票、收据都是装修材料的凭证,一旦遗失将非常麻烦。多亏城管队员及时捡到,非常感谢。王先生表示要当面答谢两名城管队员,负责接待失主的副中队长钱立表示:将物品及时归还给失主,是城管队员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