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强化队伍一体化管理,锤炼队伍过硬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严格规范各属地中队考勤制度,天宁大队督察股拟定并落实了《天宁大队各属地中队考勤管理制度》。
本次考勤制度执行范围为各属地中队全体正式队员,根据各中队现行工作时间,每周实行五天考勤工作制,即周一至周五(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值班除外)。各中队正式队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上、下班进行考勤,天宁大队督察股将依据队员考勤情况及《请假单》记录情况对队员的考勤进行专项督查。
如发现队员存在迟到或早退,无故缺勤且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视为旷工处理,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五款的相关条例和《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天宁大队积分制“星级队员”考评方案》的相关规定对队员进行处理,一个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以上的,给予扣除当月星级考评奖。督察股也将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属地中队考勤管理制度的落实,促使队员养成遵章守纪的习惯,共同营造一个秩序井然,规范协调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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