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根据常组通[2016]45号《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灯光办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支部书记沈家文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这六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全体党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求。
通过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精神,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