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城管之窗 >> 市容环卫 >> 市容广告 >> 内容
市灯光办支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日期:2016-08-08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5日,根据常组通[2016]45号《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灯光办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支部书记沈家文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这六个方面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并要求全体党员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求。

    通过深刻领会和把握《条例》精神,我们将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将学习成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1-2层 联系电话:0519-85682986 网站地图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13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