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减灾委员会<转发国家减灾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2016年常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的通知》(常安[2016]14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突发事件防范对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照明管理科组织对全市景观照明设施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共发放通知书21份,截止5月24日共回收书面回执21份。
本次检查共涉及建筑200余幢,下一步我们将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抽查工作,按照50%比例于6月下旬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书面要求业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并书面回复整改情况,切实做好景观照明设施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