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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龙路、东方路、中吴大道两侧户外广告集中整治
发布日期:2016-01-22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我市飞龙路、东方路、中吴大道3条主要道路两侧的户外广告规划已通过评审,将全面进行集中整治,规范各类户外广告设置,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市容环境。

    经前期调查摸底,飞龙路、东方路、中吴大道3条总长29.8公里的主干道,两侧户外广告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墙体广告、大型广告牌等达48处:存在超范围设置、随意搭设、外墙上随意贴面布设置,还有部分属于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都将列入整治范围。按照《城市容貌标准》相关规定,在人流密集、建筑密度高的城市道路沿线,严禁设置大型广告设施;建筑物屋顶不宜设置大型广告牌,三层(或10米)以下建筑物屋顶不得设置大型广告设施,尤其是同一建筑物外立面上的广告牌高度、大小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窗户。

    此次,对于不符合规范要求和标准的广告牌,相关部门将加大管理力度,保留提升符合设置标准的老旧广告设施,确保3条主干道两侧环境整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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