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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6-01-06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5年12月31日,市整治办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传达省整治办对下阶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交流各区2015年整治工作经验,讨论对新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方案的意见。市、区两级整治办主任及联络员参加了会议,市整治办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建荣对做好新一轮整治工作提出了要求。

    2016年-2017年,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将按照“力度不减、投入不降、机构不撤”的原则,继续集中力量整治城市环境中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城市环境薄弱地段脏乱差问题。省整治办要求各地编制接续方案时,要突出因地制宜、动态提升和长效机制,对突出问题要结合实际研究专门的标准和办法,实施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提高整治工作整体水平。

    各区整治办负责同志对照年度目标任务,总结了2015年整治工作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介绍了整治过程中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对《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初稿和2016-2017初排项目计划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吴建荣局长肯定了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他指出:在各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和紧密配合下,通过三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931”行动,解决了一大批社会关注度高的难点问题,造福一方百姓。同时成功创建了一批省级城市管理示范路和示范社区,首批荣获“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称号。市委、市政府多次在工作报告中对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轮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充满期待。

    吴建荣局长强调,下一步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认识上要齐心协力。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的契机,实现理念的转变;各个层面要主动承担履行职责,积极争取,不等不靠开展好整治工作;确定的目标要不折不扣完成,并且要巩固整治成果,拓展深化整治范围。二是行动上要在前三年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查漏补缺。自选动作要选取最迫切、有难度、能凸显常州亮点的项目,如城市家居类,进行精心设计、精致建设、精细管理。三是效果上要理顺整治行动建与管的关系。建是一时的,管是长期的,要谨防回潮,认真落实长效管理,巩固整治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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