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拟订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和实施办法。
(2)根据国家、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对城市生活垃圾(建筑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转运、处理及综合利用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进行统一规划;扎口负责城市夜景灯光、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
(3)编制和下达年度城市管理资金使用计划和年度城市管理建设工程计划,并负责资金的监督使用;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
(4)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监督。牵头负责全市市容环境的综合治理;负责市区大型环卫设施和生活垃圾、粪便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城市夜景灯光、户外广告设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相关城市管理事项的行政许可。
(5)负责道路清扫保洁(建筑渣土)等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规划中涉及市容和环境卫生项目的论证;参与新建住宅小区、城市道路、临街建筑物、市场设置及建设的方案论证、竣工交接验收工作。
(6)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职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管理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对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实行业务领导,并对各区行政执法业务进行监管、协调、考核,对辖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进行业务指导。
(7)综合协调全市的城市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城市长效综合管理的考核和评价办法,并对各辖市区、市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建设及系统运行和管理维护;牵头负责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8)负责城市管理的理论研究、宣传教育和信息交流、人员培训及各项竞赛工作。
(9)负责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长效管理。一是调整长效考评方式,在考核范围、内容、方式、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并将长效管理考评纳入数字城管系统,制定镇区考核办法并实施考核。二是规范问题受理处置。针对各街道(乡镇)三级平台在12319派遣问题的处置、回复上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重点培训,规范常见问题的处置思路,并将目前考评范围外的热点投诉纳入考评体系。三是建立数据分析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应用软件升级项目,争取在6月底前迁入电信云计算应用服务中心;建立12319问题数据库,为各区和各职能部门提供有效参考;尝试以租赁运营商服务的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布设100-150个视频探头。
(2)市容管理。一是启动户外广告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完成第三批道路详细规划,强化规划前期介入力度,建立联合评审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管理,并积极协调规划建设等部门,全面落实景观照明“三同时”制度。二是完善户外广告拍卖办法,引进竞争机制,发挥集群管理效应,优化整合广告资源,提高广告策划及招商能力,建立线上与线下拍卖相结合的机制,积极探索招标、挂牌等其他竞争方式,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广告市场。三是针对目前市容管理的专项内容,如便民服务点设置、报刊亭设置、非机动管理、牛皮癣治理等,研究专项管理办法,探索新的管理手段。
(3)环卫管理。一是提升机械化作业。7月起正式启动道路作业市场化机械化提标工作,同时加强对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的监管,建立应急保障机制,机械化作业覆盖率达80%。二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出台《常州市公共厕所等级评定标准》,加强安全填埋场运行管理,对固化预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处置工作,加强对各区应急作业质量的监督考核,确保环卫行业管理有序高效。三是深化资源化利用。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并于6月1日前完成渣土车“七统一、一必须”密闭化改造并启动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百分制考核;制订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逐步推广方案,开展生活垃圾前端收集设施调研,制订计划并逐步推进。四是推进餐厨废弃物管理。全力推进收运交接,配合中标企业完成收运方案的设计、地沟油的收集整合、收运资料的采集等工作;坚持“收运监管不放松、服务质量有保障”的原则,做好餐厨废弃物的日常收运监管工作,并加大执法和考评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执法管理。一是破解执法难题,充分发挥上级城管部门的监督职责,有效调动基层执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进一步理顺市区二级关于户外广告、规划类、渣土类等方面的执法分工,明晰权责主体,规范运行流程和行政裁量;围绕城市管理领域进行立法调研,组织力量集中攻关,就破墙开门开店、城市违法建设等问题出台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市区联动,定期召开执法工作研讨,形成信息互享、指令畅通、快速高效的执法联动机制;大力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依法对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查处,重点开展渣土运输专项整治,并根据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的进度和收集范围的拓展,逐步加大餐厨执法力度,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三是强化督察考评。严格贯彻落实《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督查制度(试行)》,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法制监督,对影响队伍形象的案件进行专项督察,对信访及领导交办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察,对全市执法队伍深入开展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工作,不断提高城管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与水平。
3、预算单位组成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纳入部门预算的单位4户,其中常州市城市管理局本级(行政)1户,基层预算单位3户。基层预算单位分别为: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单位)、常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3877.26万元,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3785.26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本年结余92万元,为非税收入结余。
三、2016年部门收支预算简要说明
1、收入预算: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来源387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71.08万元,非税收入806.18万元。
2、支出预算: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安排总额3785.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71.08万元,非税收入714.18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9.34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06.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3100.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19.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3052.8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
(2)、项目支出732.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支出。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6年2月4日
附件:1、 城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016年市城管局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资金预算公开明细表
3、市城管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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