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拟对常州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代理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常州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是我市公共空间资源使用权有偿出让改革过程中,通过市场化方式对户外广告阵地空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序合理开发使用的重要途径。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服务期限为1年。在供应商代理服务期限内,招标人将根据当年户外广告泊位拍卖计划下达要求,具体组织拍卖会的次数、拍卖标的的数量和成交额根据招标人的通知。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2016年度我市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工作,中标人将负责:1.拍卖文件及拍卖标的推介书的印制以及拍卖标的推介会的组织;2.拍卖公告和社会宣传动员、拍品推介;3.竞拍单位报名登记联系,组织看样;4.工商或公证等相关部门的邀请;5.拍卖会现场布置、接待等会务保障工作;6.拍卖会当天竞拍工作的组织;7.拍卖保证金和成交款资金管理(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8.拍卖后督促买受人签约和交款等服务;9.与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相关的其它工作。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拍卖服务;
(3)具有有效期内的拍卖经营许可证;
(4)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至今),有与本项目类似的无形资产拍卖业绩;
(5)须在常州市范围内(不含金坛、溧阳)有固定营业场所;
(6)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016年1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1201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拍卖经营许可证;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报名条件的拍卖委托合同及成交确认书;固定营业场所资料(如自有房屋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如租用房屋则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及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召开标前答疑会,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在2016年2月2日前提出,未提出异议又参与了该项目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逾期将不接受其对于招标文件的相关异议。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的答复均将以书面澄清的方式在投标截止期3天前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5日下午14:00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206号金谷大厦2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投标保证金及相关事宜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九洲广场支行;账号:1061 1801 0400 09047【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集中于2016年2月4日下午14:00-16:30时换取)。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天。
7.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见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原件供评审,未携带原件的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206号金谷大厦 地址: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1201室
联系人:杨阳 联系人:蒋新涛
电话:0519-88991231 电话:0519-89891660;13506120788
传真:0519-85280571 传真:0519-89891660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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