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公告,《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自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领会新标准精神,科学指导市容类工作,7月29日,市城管局副局长孙骏召集市容处和灯光办相关同志,集中学习新版《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围绕新标准,与会人员从街景和建(构)筑物,公共场所与公共设施,城市道路,户外广告、店招标牌与城市照明,环境卫生,城市绿化与公共水域六个方面组织学习,同时联系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城市容貌管理和维护,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进行探讨。
最后,孙骏副局长要求与会人员,不仅要认真学习标准,还要学以致用,有效指导相关工作的开展;要对照标准、拓展思路,借机完善市里正起草修订的市容管理办法。
市容处、灯光办组织学习新标准
副局长孙骏提学习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