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文书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我们工作内容、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更是市民群众和上级机关监督、评议工作的重要窗口。一份没有瑕疵、经得起“推敲”的执法文书“事实客观、措词严谨、证据充分,处罚合理”,这要求执法队员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对法律条款的准确拿捏。
日前,钟楼大队西林中队以大队党支部开展的“党旗下的执法先锋”评选活动为契机,组织正式队员、信息员、内勤,开展对各类执法类文书案卷材料错误的“自查自纠”,以突出“严、细、活”为主旨,着力提高中队的法律文书质量。
一是突出一个“严”字。树立“文书质量就是案件生命”的理念,严格落实案件会审制度,中队长、法制员、文书开具队员、提供资料的路段队员、内勤、信息员 “人人负责、人人把关”。在违章主体、事实认定、处罚依据、视听证据、证人笔录等环节摒弃懈怠思想,严把既定文书规范关,切实做到文书不合格“不予放行”。
二是落实一个“细”字。所有案件文书严格依照规定书写、制作;贴合说理式文书的要求规范。中队定期开展学习、讲评活动,正式队员之间谈体会,说做法,相互促进提高。
三是体现一个“活”字。要求队员加强学习,多读书,多看资料,增强法律知识的储备。面对城市管理中的一些“新新”问题,要有求知、求是的态度,学会举一反三,不遵循守旧,不生搬硬套。
当代社会,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越来越高,这也要求我们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尤其是行政执法文书的写作水平,真正做到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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