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违章当事人朱某来到五星中队接受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后,并写下了保证书,取回了他因无照流动经营而被暂扣的电子秤。同时,队员还将一张50元的人民币交给他,希望他今后不要再流动经营,更不要采取贿赂队员的不正当手段,企图逃避被查处。
原来,当天上午,中队队员匡卫宁在飞龙市场周边执勤,巡查到信特超市前时,发现当事人朱某正在兜售鱼、虾等水产品。于是,他与其他队员一起依法对其经营工具——电子秤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匡卫宁继续在周边巡查结束后,回到休息点休息时才发现口袋里多了50元钱。此时,朱某也跟着来到了休息点,恳请匡卫宁“高抬贵手,给予照顾一下”。匡卫宁立即就明白口袋里的50元钱是怎么来的,就严肃地对他说,“你是第一次,不对你进行处罚,你只要带着自己的身份证到五星中队写一份保证书,就可以取回自己的电子秤。”并将50元钱还给他,但朱某不仅不将钱拿走,还迅速离开了休息点。在中午回中队后,匡卫宁立即将钱上交中队,由中队在朱某前来接受教育、写保证书的时候还给他。
匡卫宁这种文明执法、在金钱面前不为利益所动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名执法队员学习,这也与我钟楼大队严抓反腐倡廉、从源头上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的工作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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