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部分商户在夜间进行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等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给市民带来了诸多困扰,近日,我局重拳出击,向18家经营户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
本次处罚以我局执法大队在城区范围开展的夜间市容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执法队员三次上门形成处罚案件。第一次上门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口头教育、拍照留底,第二次上门发现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即调查取证确定处罚,第三次上门跟踪回访确定情节,通过三步走的办案方式,做实处罚案件。对其中15家以违反《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的露天烧烤为案由按照最高限额2000元进行了处罚告知。
在持续两个礼拜的跟踪回访后,我局对确实已入室经营的8家店户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作出从轻处罚的决定,体现了行政执法人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的办案素养以及教育、处罚并用的柔性执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