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按照《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法制督察暂行办法》(常城行支[2014]16号)要求,为了进一步核实案件情况,支队法制督察组对信访举报案件(反映清凉新村存在院内搭建行为)进行了现场督察。
通过现场察看及询问情况,了解到,10月16日,天宁大队茶山城管中队接举报后赴现场调查取证,得知被举报人于2010年左右在院内加盖屋顶,因部分材料老化,加之楼上杂物抛砸,雨天渗漏严重,遂于10月初将部分老化的阳光板拆除,更换新的透光塑料板,举报人认为该户主将屋顶南面抬高。执法队员请举报人赴现场并提出整改意见被拒,于是将透光塑料板南面高度降低,并当面向举报人作出解释说明。
10月22日,天宁大队、街道城管科、茶山执法中队、社区工作人员再次到双方家中进一步调查处理,最后被举报人家属承诺将屋顶再次适当降低,达到举报人认可的高度。
10月25日,被举报人自行整改完毕,中队征求举报人意见暂无异议。
10月26日,支队法制督察组赴现场察看,情况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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