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下午,支队召集市区两级执法大队分管建筑工地的副大队长,在支队会议室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会议。支队长邹青重点介绍了目前我市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针对如何进一步防治大气污染,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运输的管理进行了专项部署。
会上副支队长姜维路传达了史市长和相关领导针对雾霾天气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最新指示,并结合常政发[2015]89号《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执法部门贯彻吴建荣局长的4项工作要求:1、市区联合执法,各部门联合整治,加大查处力度;2、巡查到位,针对辖区内的道路污染和随意倾倒现象查处到底到边;3、管理责任到位,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根据应急预案进行查处,谁污染谁负责;4、执法责任到位,针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追责到底。
会议上各区分管大队领导就会议内容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互交流。支队长邹青在夜间抽查工地后对各级执法部门的工作给予了肯定,要求各级执法部门在思想上对大气污染的防治要高度重视,加强日常巡查,对存在问题和整治情况及时汇总和上报。
最后,支队长邹青对日后的执法工作提出了“三负责”的要求:1、收储、拆迁地块的堆土要负责;2、区大队对道路污染要负责。3、对建筑垃圾的消纳场所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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