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支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会议重点就《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文明规范执法考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考评办法)修订广泛征求督察部门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支队政委沈为国及督察科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督察科科长高新良通报了3月份部门工作,同时强调部门全体人员要同心同力、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更好地开展部门工作;督察科副科长金以珍对《考评办法》的修订结果予以反馈,并对新增内容进行了说明,督察科其他人员对考评办法现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政委指出,考评办法必须遵循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在《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常州市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5]51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内,结合执法队伍实际,进行修订。同时要求督察人员要有树立单位、现场的权威性意识;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修订的各类标准;要加强现场的沟通和核实,确保发现的问题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