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市灯光办主任沈家文等一行经过精心准备,在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后,于2015年3月30日赴常州科教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减少或取消政府亮化工程的建议》进行现场答复和交流。
会上,市灯光办解释与答复到,我办于2009年和2010年建成“三河三园”、“一路两区”景观照明工程后,政府出资搞亮化工程建设项目已相对很少,而景观照明设施大部分是使用的发光二极管灯具,用电量也较少。我办景观照明设施经过集中控制,实行分时分段分模式亮灯等一系列节电措施,尽量减少光污染问题,做到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市灯光办还对政协委员长期以来关注景观照明事业的发展,积极献言献策表示感谢,并就近期我办重点工作向政协委员作了介绍。委员对市灯光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提案答复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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