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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公益广告制作、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5-12-17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公告日期:2015年12月17日

  1、工程名称:常州市公益广告制作、维护工程

    2、工程概况:全市(钟楼区、天宁区)户外广告巡查、公益画面更换及广告设施的维修、临时拆除、零星工程的制作等。
    (1)工程地点:常州市区(钟楼区、天宁区);
    (2)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期限:一年;
    (4)工期:每次接到任务后由甲方确定工期。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2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必须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名称
发包范围
标段性质
发包方式
计划发包时间
1
常州市区(晋陵中路以西)
施工
公开招标
2015年12月
2
常州市区(晋陵中路以东)
施工
公开招标
2015年12月
    4、企业报名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广告设计、制作、户外广告发布;
    (2)企业在常州市有工商登记的服务机构、有与广告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和稳定的维护制作队伍;
    (3)企业信誉:企业在以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诚信记录;
    (4)报名单位、法人代表需提供由市检察机关提供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5、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州九洲广场支行;账号:1061 1801 0400 09047【投标单位必须用转帐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帐户,然后凭银行进帐单到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集中于2015年12月28日下午14:00-16:30时换取)。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4)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天。
    6、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工作时间接受报名: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常州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1201室
    (3)报名方式: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报名申请书原件、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工程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7、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资格审查材料(需带原件和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④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⑤投标保证金收据;⑥无行贿记录证明;⑦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有效复印件,资审时携带所有原件备查,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复印件(一正一副)必须装订成册并加盖投申请人公章并密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审查。以上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
    8、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灯光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劳动西路206号金谷大厦                  地址: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1201室
    联系人:王嘉逸                                联系人:蒋新涛
    电话:0519-85280571                           电话:0519-89891660;13506120788
    传真:                                        传真:0519-8989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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