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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4-07-31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常州市城管局机关党委所属支部、总支(除离退休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时间安排

1.制定方案。7月17日着手制定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22日前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经审批后部署实施。

2.部署实施。7月28日左右,各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部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

3.谈心谈话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下发通知后,至8月12日,开展谈心谈话,征求群众意见。党支部和党员结合实际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4.支委会和党员大会。8月13至15日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具体流程

(一)开展谈心谈话。各支部(总支)要专门组织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工作,在此基础上开展谈心活。

1.谈心对象。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也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

2.谈心方式。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

3.谈心要求。谈心谈话要互相掏心窝子、说心里话,既主动说自己身上存在的问题,又直接点出对方的不足,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要坦诚接受并相互提醒。要普遍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

(二)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

1.撰写对象要求。

(1)支部(总支)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格式,形成本支部(总支)的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字数要求为不少于2000字。

(2)支部(总支)书记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字数要求为不少于2000字。党政一肩挑的支部(总支)书记需增加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

(3)每名党员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形成在组织生活会上的个人评议材料。

2.材料审核把关。

各支部(总支)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总支)书记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由局机关党委审核把关,并报局活动办。支队总支下属支部材料由支队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

(三)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参加对象。局机关党委所属的支部(总支),要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行政班子同时也是支委会班子的,因已开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支委会可不召开。

2.发言步骤。党支部(总支)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接着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3.会议要求。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要认真做好支委会会议记录工作。

(四)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召开时间。支委会后,具体党员大会召开时间必须与局活动办先行沟通商定。

2.参加对象。(1)支部(总支)全体党员,不得请假缺席。(2)局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

3.派员指导。(1)局主要领导参加局机关党委下属一个支部(总支)的专题组织生活会。(2)其他局分管领导参加分管口基层单位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总支)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局一、二支部点评由局活动商局分管领导确定。

4.会议程序。(1)党支部(总支)书记通报党支部(总支)班子对照检查情况(在行政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已通报的内容可不必再通报)。(2)每个党员进行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总支),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支部)进行。(3)对每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5.评议要求。每名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等开展评议。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之间要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领导班子成员间,原则上不再进行相互评议。要认真做好专题组织生活会记录工作。

6.党员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由支部掌握并报局机关党委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因已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不参加民主测评。市管局非领导职务干部需参加民主测评。

7.综合分析。各支部(总支)要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商相关行政部门领导,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支部(总支)委员会集体商议后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意见的格式另作要求。对不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支部(总支)无需提出评定意见。

8.结果应用。对表现优秀的党员,结合年度考核,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支部(总支)书记要紧紧围绕党员队伍建设要求,借鉴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落实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局党组成员要加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的督导,把握政策、靠前指导,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

(二)严格工作要求。局机关党委要认真审核把关支部(总支)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三)认真做好总结。各支部(总支)要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报局机关党委。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样表)

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样表)

中共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2日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样表)

城管局机关党委※※党支部                  2014年   月   日

评议等次

评议内容

一般

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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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评议等次”栏中,选择你认为合适的等次打“√”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样表)

城管局机关党委※※党支部              2014年   月   日

姓 名

评议情况汇总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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