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主体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我市自8月份起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我局在市审改办的指导下,对原有的9项行政审批事项,从法律依据、办理流程、申办材料、办理时限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清理审查,并参考近3年各事项的办理情况,确定了清理方案。决定取消城市道路占用审批,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以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竣工验收审核,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竣工验收审核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企业停业、歇业的审批等5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件、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户外广告、灯光、画廊、牌匾的设置审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拆除审批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
同时,对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理条件作了更明确的规范,对办理时限作了进一步压缩,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实现行政审批的标准化和便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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