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的要求,光大常高新环保能源(常州)有限公司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举行公众参与听证会。听证会于2014年6月23日上午9点,在春江镇人民政府315会议室召开。
区建设局陶文忠副局长主持本次会议,遴选的20名听证代表和20名旁听代表参加本次会议,现场代表分别就垃圾运输中的污染防控、焚烧中二恶英的管控与监测、危废的处理方式及应急处理预案等向现场的专家和相关部门发问、听取并发表了意见。最终40名代表一致赞成本项目的实施建设,会议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