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清运管理工作,提升建筑垃圾清运质量,保证建筑垃圾清运过程公开透明廉洁,特管站主动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建筑垃圾清运。一是建立审签制度。特管站主动联系局监察室至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加强对建筑垃圾清运过程的全程监察,确保清运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在垃圾清运完毕之后,主动提供建筑垃圾清运完工单,交由监察人员审核签字,使整个清运过程在阳光下运作。二是完善管理机制。特管站主动加强对清运过程的管理,与清运单位签订清运承诺书,并逐步建立一套责任明确、任务清晰、配合默契、支持有力、相互协调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现场指导,防止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抛撒滴漏,不断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提高了人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