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2日中午,派驻常丰村委的丁堰城管中队的四名队员(陈雷锦、陈富春、衡丰、姚立新),在完成上午的巡查工作准备回中队时,路过大明路岗亭,发现大明路路口有渣土车行驶过程中抛洒出来的石子,严重影响来往车辆的通行。四人见此情况,立即到就近的常丰村委借来铲子、扫帚,对石子进行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