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常州市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新北区工作方案(2012~2015年)》文件要求,到2013年底,新北区生态文明氛围初步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得到控制,初步建成美好城乡环境,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40项指标中30项达标。
近期区政府先后下发了《新北区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常新政办〔2013〕11号)、《新北区2013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表(追加)》(常新政办〔2013〕16号文件)等文件落实具体工作,区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每月由陆平副区长主持召开“生态文明在行动”点评会。我局承担了102项具体工程中的28项工程任务,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我局于近期对所承担的28项任务进行分解,印发了常新城建〔2013〕30号和常新城建〔2013〕41号文件,将工作落实到各相关处室及职能单位,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以确保按期完成相关工作。
2013年4月25日由副局长章建伟、周甸旬主持召开了2013年城建局“生态文明在行动”任务分解会,市政绿化所、执法大队、环卫处、质安站、龙控集团、黑牡丹建设等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我局承担的任务主要是:一、推进新龙生态林、京沪高铁沿线环境整治等生态建设工程;二、深化实施“镇容村貌”整改,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三、完成34公里污水管网及3座提升泵站、8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环卫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藻江河两侧驳岸建设、截污整治、环境提升等综合整治工程;五、太湖河、长沟河、民营河等河道雨污管网排查等清水工程;六、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渣土车运输管理等蓝天工程。会上对各个单位所承担的任务进行了部署,并研究了相关工作的开展方式。(城建处 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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