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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光办规范设置高架节点等处户外广告
发布日期:2013-12-16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配合我市正在开展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达到常州市户外广告布局合理、设计精美、美观靓丽、特色彰显的目标。今年灯光办按照户外广告规划,对龙江路高架节点、市区15条主要道路及戚墅堰区华丰路、东城路、常丰路两侧的店招、店牌实施改造提升工程。

  新设计的店招主体采用热涂锌角钢骨架、热涂锌方管骨架。招牌版面包括水泥板基层塑铝板饰面、不锈钢板饰面、塑铝板打孔有机板装饰。装饰字主要有铜字、铁皮字、雪弗板字、亚克力雕刻字、亚克力字、LED发光字以及吸塑字,整体牢固、美观。

  自9月起,灯光办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拟定两家施工单位,并组织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按图施工。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项目组多次到现场察看督查施工进度,严把工程质量关。同时要求施工项目相关负责人每周开一次工地例会,汇报工程进度并下周工程计划。截至目前,工程接近完工,戚墅堰区的店招店牌改造一新,颇得店主和市民的认可。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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