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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积极探索“9313”长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3-11-19  来源:城管局  浏览次数:  字号:〖
 

  针对城市环境问题具有反复性、动态性的特点,常州市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将长效管理考核工作与省考核办法相结合,积极探索有常州特色的“9313”长效管理办法,力求整治一个、巩固一个,攻克一个、提升一个,把突出问题变成整治亮点。

  为落实综合整治工作的长效管理,常州市根据9313整治要求,一是拟定了《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将三年整治规划中的整治项目纳入考核范围。整治过程中,加强整治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季度检查,通过长效管理平台反馈信息,采用通报、点评的形式督促整改。整治完成后,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纳入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落地生根,通过“数字城管”平台综合管理,巩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成果,不断提升城市管理长效化水平。

  二是修订《常州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标准及计分细则》,根据9313整治内容,在现有城市长效综合管理考评标准上,增加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整治、组织机构建设与工作机制保障内容,修订工地整治的渣土管理与高速公路两侧广告管理细则;不断充实更新考评标准,使长效管理更具有时代性,富有生命力。

  三是加快“智慧城管”工程建设,尽早完成视频智能识别系统、建筑工地噪音监管系统、新增视频监控探头等智慧城管建设项目;完成12319呼叫系统升级,不断提升数字城管,发挥高位协调、监督考核作用,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主办单位: 常州市城市管理局 常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常州市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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