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不断提高平台的服务质量,使平台工作更好的运行,针对目前平台的工作情况,中心特别对区平台案卷的管理制度提出了完善。
1.案卷回退管理:
⑴ 二级平台:所有需回退的案卷,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各班组需征询值班长意见后再具体处理,各班组不得擅自回退案卷
⑵ 三级平台:街道要求回退的案卷必须书面的回退申请或在QQ上留言申请。经二级平台审核同意后,方可回退。
2.案卷超时管理:
严禁发生超时现象。一旦发生超时应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3、案件延时申请管理:
⑴ 平台(举报)案件:在责任单位确认需延时和预计何时处理完毕后,及时与市平台沟通同意后,在系统里回复,并在责任单位整改后及时再次回复市平台。
⑵ 考评(巡查)案件:责任单位需提供书面延时申请,经区综合考评科签署意见加盖区中心印章后,才能生效
4、案件条块管理:
⑴ 案卷凡涉及街道、横向职能部门条块管理的,在立项派遣到责任部门处置同时,参考区级案件管理规范,在相关科室签署意见,并加盖区中心印章后,书面通知到条线或街道,协助并督促责任单位按时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区平台在案卷管理运行机制方面得到完善,进一步促进了我区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案卷处置效率得到改善,从而使区平台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