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荷花池中队队员胡晓清在巡查过程中捡到一个钱包,内有现金以及失主私人物品,在周围寻找一圈后未寻得失主,他第一时间将钱包原封不动交回了中队。荷花池中队队长得知这一情况非常重视,立即将钱包交与大队督察股,并在捡到钱包的地方与周围店铺打招呼,如果看到失主,就到钟楼大队来认领。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崇高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在全力推进文化建设的今天,荷花池中队队员胡晓清用自己拾金不昧的实际行动展现了优秀的个人品质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为荷花池城管中队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